劳务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
1、劳务合同基本只有两方当事人,一是用工方,一是劳务提供方。而居间合同,民法典改为中介合同,涉及的当事人有三方,需求方,中间人和满足需求方。
2、劳务合同可以约定劳务期限,并且根据约定分次分期支付劳务费用。但是居间费用一般是一次性支付。
劳务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当然受法律保护,如果其中条款有未被法律的存在,在法律的框架下,这合同是无效的;
律师回答:劳务合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劳务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又有明显的区别。
《劳务合同》意味着工人和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关系,发生争议时,适用的是《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发生争议可以直接向******。
《劳动合同》则意味着工人与企业是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适用的是《劳动法》、《劳动合同》等,而且必须是劳动仲裁前置,不能直接向******。
什么是劳务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特征: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学说中有认为,居间合同为特殊契约,当事人不负有严格的合同义务;亦有学说认为,居间合同为准委托合同,适用有关委托的一般规定。[1]
退休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务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如果招退休人员,则不需要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示: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以上一系列规定都表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动合同关系。
扩展资料: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退休返聘人员,被返聘的单位为原单位关联企业,可能利用之前原单位的关系,为现供职企业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滋生职权、职务便利之外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