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苗木购销合同怎么写?
果树苗木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从乙方处购进桃树苗中油5号、中油12号、每株20元,合计1680株,共计人民币33600元。根据乙方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纯度98%以上,长势健壮,无检疫性病虫害。
2.购桃树苗子总金额33600元。合同签字之日,甲方付给乙方30%的桃树苗子定金(10080元),剩余70%资金(23520元)于提苗子之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数量有所变更,应与乙方协商变更;若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子,定金不予退还。
3.合同签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损失,则乙方应在甲方提苗前2个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缩减。
4.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5.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种植与养护定义?
1.1 基本内涵
工作核心的内涵是基于绿化植物对环境的需求,并对植物的生长过程及栽种方法的调研,促使养护工作能适应于植物的健康需求。同时,养护工作也是对工艺的二次加工,实现了绿化、生态的实际内涵,有效改进了病虫的防治、移栽的工作内容,进而彰显园林绿化的内涵。
1.2 重要性
种植与养护技术的有效拓展实现了园林绿化的生长、加工、防治的内涵,进而促使园林工艺的发展能够彰显“生态环保型”社会的意义。同时,通过对种植内容的整合与拓展,实现了多元化、色彩化、个性化的环境需求,还能从根本中体现绿化技术对城市发展的积极意义,进而提高了自然与科技的有效结合,最终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和有机型的乡镇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持。
园林树木是园林植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园林绿地的主体,是适合风景区、休息疗养胜地、街道、公园、厂矿、村落及居住区等各种园林绿地栽植应用的木本植物,包括各种乔木、灌木和木质藤本。园林树木栽培养护是指根据园林设计所选定的树种,自苗木出圃(或起苗)开始经过运输定植到栽植地,通过以后的生长发育到树木衰老、更新死亡,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所进行的实践活动。其中包括园林树木的栽植,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各种灾害的防治,树体保护及树木调查等。
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造成了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很大灾害,生态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随着生产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目前在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地质量已经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
园林树木具有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功能。它能提高空气中的湿度、调节气候、净化空气、滞尘减噪、涵养水源、保持水土。
园林树木具有美化环境的功能。园林树木种类繁多,各具不同的形态、色彩、风韵和芳香。树木本身的枝、皮、叶、花、果和根都具有无穷的魅力,随季节变化而五彩纷呈,香韵异呈。
园林树木具有生产功能。有些树木的枝、皮、叶、花、果及根等可以做药材、食物及工业原料。在园林绿化中,如果树木的生产功能运用、经营得当,对园林绿化建设可起到促进作用。
园林树木要发挥上述功能,必须建立在生长良好、健壮的基础上。要确保园林树木能够生长良好和健壮,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种植设计要合理,须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第二,苗圃要提供优质的苗木;第三,根据树木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的相关性,保证根、冠水分代谢的相对平衡,提高栽植成活率;第四,在符合各种树木生态习性和生物学特性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养护管理。如果设计不合理,栽植不活或成活得不好,加之养护管理不到位,树木枝叶枯黄,病虫滋生,或放任荒芜,未老先衰,那么树木的各种功能则无从谈起。园林设计师应用树木进行设计,实际上是预见了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各种树木将表现的效果,而且这十几年或几十年之中尚需经园林师按着一定的设计意图进行精心的栽培和养护管理,才能实现美好的理想效果。总之,在园林绿化中,设计是前提,栽植是基础,养护是保证。只有正确地处理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园林树木的功能作用,更好地绿化环境,美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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